中国澳门优才计划打分表介绍- immiknow
参加中国澳门优秀人才计划,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学历、语文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计分。对申请人创新力、竞争力,以及申请人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资格或经验是否属当前重点引进的专业范畴,并对得分及评价进行审议,从中甄选适合来澳发展的申请人。优才计划打分表满分为300分,最低及格分数是200分。
中国澳门优才计划打分表- immiknow
1、大健康产业
| 得分项目 | 分数 | |
| 1 | 年龄(最高20分) | |
| 1.1 | 二十一岁至三十岁 | 10 |
| 三十一岁至四十岁 | 15 | |
| 四十一岁至五十岁 | 20 | |
| 五十一岁至六十岁 | 20 | |
| 六十一岁或以上 | 15 | |
| 2 | 语文能力(注1)(最高20分) | |
| 2.1 | 中文、葡文及英文中,具备两种语文的良好表达能力 | 10 |
| 2.2 | 具备西班牙语、法文、德文、意大利文、俄文、韩文或日文中任一种语文,又或同时具备中文、葡文及英文的良好表达能力 | 10 |
| 3 | 资历成就(最高260分) | |
| 3.1 | 最高学历 | |
| 学士学位 | 10 | |
| 硕士学位 | 20 | |
| 博士学位 | 30 | |
| 3.2 | 持有符合条件的学位(注2) | |
| 持有由具公信力世界大学排名榜(注3)中,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等院校所颁布的学位: | ||
| 排名前50的高等院校 | 50 | |
| 排名前5名的葡萄牙高等院校或排名前5名的巴西高等院校 | 20 | |
| 持有《中国大学专业排名》的中医学以及中医药专业中专业排名前10的院校 | 20 | |
| 3.3 | 工作经验 | |
| 累计达8年,但未达15年 | 30 | |
| 累计达15年或以上 | 50 | |
| 3.4 | 任职于领先机构(注4)的经验 | |
| 累计达4年或以上 | 20 | |
| 3.5 | 任职于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工作经验 | |
| 累计达4年或以上 | 20 | |
| 3.6 | 拥有企业百分之一或以上的原始股权,且该企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注5): | |
| 年营业额达澳门元一千万元,但未达澳门元五千万元 | 20 | |
| 年营业额达澳门元五千万元以上 | 100 | |
| 3.7 | 年工作收入(注6)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100万元,但未达澳门元200万元 | 50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200万元,但未达澳门元300万元 | 100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300万元以上 | 150 |
注释说明:
注1:申请人可提交以下任一文件以证明其拥有所申报的良好语文能力:
(1)所申报的一种语言为母语:申请人作出声明;
(2)以申报的语言为中学教育课程、预科课程及高等教育学位课程的授课语言:修读时间达三年或以上的课程证明文件;
(3)以申报的语言为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的高等院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但不包括非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为授课语言的课程:学历证明文件;
(4)所申报的语言为工作时所使用的:使用相关工作累计三年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5)持有获认可的语文能力证书,详细名单见“电子平台”。
注2:资历成就3.2项中,如有一个或者多个学位符合得分条件,则以最高得分学位计算。
注3:《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U.S. News & World Report)及《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所列的院校排名,详细名单载于人才引进计划的专属电子平台(下称“电子平台”)。
注4:领先机构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机构:
(1)位列《福布斯》(Forbes)或《福布斯中国》(Forbes China)的全球二千强企业,或由该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
(2)位列《财富中国》(Fortune China)、《胡润百富》(Hurun Report)的全中国五百强企业,或由该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
(3)按申请年或过去一年,销售额达澳门元十亿元的企业;
(4)位于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世界最佳医院排名前二百五十名的医院;
(5)位于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排名前一百名的医院;
(6)中国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海外同等机构;
(7)中国省级或以上药品检定检验部门、口岸药品检验部门或海外同等机构;
(8)知名国际组织及机构;
(10)正处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科技企业认证计划》认证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详细名单载于电子平台。
注5:创业经验是指拥有企业百分之一或以上原始股权的申请人,如有多项符合条件的创业经验,则每项创业经验均可获得相应分数。
注6:年工作收入是以申请年或过去一年因工作或业务而获得的全年税前总报酬计算,不论其给付名称、给付形式或计算方式为何。
2、高新技术产业
| 得分项目 | 分数 | |
| 1 | 年龄(最高20分) | |
| 1.1 | 二十一岁至三十岁 | 15 |
| 三十一岁至四十岁 | 20 | |
| 四十一岁至五十岁 | 20 | |
| 五十一岁至六十岁 | 15 | |
| 六十一岁或以上 | 10 | |
| 2 | 语文能力(注1)(最高20分) | |
| 2.1 | 中文、葡文及英文中,具备两种语文的良好表达能力 | 10 |
| 2.2 | 具备西班牙语、法文、德文、意大利文、俄文、韩文或日文中任一种语文,又或同时具备中文、葡文及英文的良好表达能力 | 10 |
| 3 | 资历成就(最高260分) | |
| 3.1 | 最高学历 | |
| 学士学位 | 10 | |
| 硕士学位 | 20 | |
| 博士学位 | 30 | |
| 3.2 | 持有符合条件的学位(注2) | |
| 持有由具公信力世界大学排名榜(注3)中,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等院校所颁布的学位: | ||
| 排名前50名 | 50 | |
| 排名前5名的葡萄牙高校或排名前5名的巴西高等院校 | 20 | |
| 3.3 | 工作经验 | |
| 累计达8年,但未达15年 | 30 | |
| 累计15年或以上 | 50 | |
| 3.4 | 任职于领先机构(注4)的经验 | |
| 累计达4年或以上 | 20 | |
| 3.5 | 任职于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工作经验 | |
| 累积达4年或以上 | 20 | |
| 3.6 | 创业经验(注5) | |
| 拥有企业百分之一或以上的原始股权,且该企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
| 年营业额(注6)达澳门元一千万元,但未达澳门元五千万元 | 20 | |
| 年营业额达澳门元五千万元以上 | 100 | |
| 3.7 | 年工作收入(注7)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100万元,但未达澳门元200万元 | 50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200万元,但未达澳门元300万元 | 100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300万元或以上 | 150 |
注释说明:
注1:申请人可提交以下任一文件以证明其拥有所申报的良好语文能力:
(1)所申报的一种语言为母语:申请人作出声明;
(2)以申报的语言为中学教育课程、预科课程及高等教育学位课程的授课语言:修读时间达三年或以上的课程证明文件;
(3)以申报的语言为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的高等院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但不包括非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为授课语言的课程:学历证明文件;
(4)所申报的语言为工作时所使用的:使用相关工作累计三年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5)持有获认可的语文能力证书,详细名单见“电子平台”。
注2:资历成就3.2项中,如有一个或者多个学位符合得分条件,则以最高得分学位计算。
注3:《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U.S. News & World Report)及《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所列的院校排名,详细名单载于人才引进计划的专属电子平台(下称“电子平台”)。
注4:领先机构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机构:
(1)位列《福布斯》(Forbes)或《福布斯中国》(Forbes China)的全球二千强企业,或由该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
(2)位列《财富中国》(Fortune China)、《胡润百富》(Hurun Report)的全中国五百强企业,或由该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
(3)按申请年或过去一年,销售额达澳门元十亿元的企业;
(4)知名国际组织及机构;
(6)正处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科技企业认证计划》认证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详细名单载于电子平台。
注5:创业经验是指拥有企业百分之一或以上原始股权的申请人,如有多项符合条件的创业经验,则每项创业经验均可获得相应分数。
注6:企业年营业额是以申请本计划之年或前一年计算。
注7:年工作收入是以申请年或过去一年因工作或业务而获得的全年税前总报酬计算,不论其给付名称、给付形式或计算方式为何。
3、现代金融产业
| 得分项目 | 分数 | |
| 1 | 年龄(最高20分) | |
| 1.1 | 二十一岁至三十岁 | 15 |
| 三十一岁至四十岁 | 20 | |
| 四十一岁至五十岁 | 20 | |
| 五十一岁至六十岁 | 15 | |
| 六十一岁或以上 | 10 | |
| 2 | 语文能力(注1)(最高20分) | |
| 2.1 | 中文、葡文及英文中,具备两种语文的良好表达能力 | 10 |
| 2.2 | 具备西班牙语、法文、德文、意大利文、俄文、韩文或日文中任一种语文,又或同时具备中文、葡文及英文的良好表达能力 | 10 |
| 3 | 资历成就(最高260分) | |
| 3.1 | 最高学历 | |
| 学士学位 | 10 | |
| 硕士学位 | 20 | |
| 博士学位 | 30 | |
| 3.2 | 持有符合条件的学位(注2) | |
| 持有由具公信力世界大学排名榜(注3)中,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等院校所颁布的学位: | ||
| 排名前50名的高等院校 | 50 | |
| 排名前5名的葡萄牙高校或排名前5名的巴西高等院校 | 20 | |
| 3.3 | 工作经验 | |
| 累计达8年,但未达15年 | 30 | |
| 累计达15年或以上 | 50 | |
| 3.4 | 任职于领先机构(注4)的经验 | |
| 累计达4年或以上 | 20 | |
| 3.5 | 任职于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工作经验 | |
| 累计达4年或以上 | 20 | |
| 3.6 | 拥有金融机构(注5)百分之一或以上的原始股权,且该企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注6): | |
| 年营业额(注7)达澳门元一千万元,但未达澳门元五千万元 | 20 | |
| 年营业额达澳门元五千万元以上 | 100 | |
| 3.7 | 年工作收入(注8)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150万元,但未达澳门元250万元 | 50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250万元,但未达澳门元350万元 | 100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350万元或以上 | 150 | |
| 3.8 | 每项符合条件的专业资格 | 20 |
注释说明:
注1:申请人可提交以下任一文件以证明其拥有所申报的良好语文能力:
(1)所申报的一种语言为母语:申请人作出声明;
(2)以申报的语言为中学教育课程、预科课程及高等教育学位课程的授课语言:修读时间达三年或以上的课程证明文件;
(3)以申报的语言为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的高等院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但不包括非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为授课语言的课程:学历证明文件;
(4)所申报的语言为工作时所使用的:使用相关工作累计三年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5)持有获认可的语文能力证书,详细名单见“电子平台”。
注2:资历成就3.2项中,如有一个或者多个学位符合得分条件,则以最高得分学位计算。
注3:《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U.S. News & World Report)及《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所列的院校排名,详细名单载于人才引进计划的专属电子平台(下称“电子平台”)。
注4:领先机构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机构:
(1)位列《福布斯》(Forbes)或《福布斯中国》(Forbes China)的全球二千强企业,或由该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
(2)位列《财富中国》(Fortune China)、《胡润百富》(Hurun Report)的全中国五百强企业,或由该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
(3)按申请年或过去一年,销售额达澳门元十亿元的企业;
(4)知名国际组织及机构;
(6)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部门;
(7)正处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科技企业认证计划》认证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详细名单载于电子平台。
注5:金融机构是指受到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监督的机构。
注6:如申请人拥有多于一间符合得分条件的金融机构,则每间金融机构均可获得相应分数。
注7:金融机构年营业额是以申请本计划之年或前一年计算。
注8:年工作收入是以申请本计划之年或前一年因工作或业务而获得的连续12个月税前总收入计算。
4、文化体育及其他产业
| 得分项目 | 分数 | |
| 1 | 年龄(最高20分) | |
| 1.1 | 二十一岁至三十岁 | 20 |
| 三十一岁至四十岁 | 20 | |
| 四十一岁至五十岁 | 20 | |
| 五十一岁至六十岁 | 15 | |
| 六十一岁或以上 | 10 | |
| 2 | 语文能力(注1)(最高20分) | |
| 2.1 | 中文、葡文及英文中,具备两种语文的良好表达能力 | 10 |
| 2.2 | 具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俄文、日文或特定语种(注2)任一种语文,又或同时具备中文、葡文及英文的良好表达能力 | 10 |
| 3 | 资历成就(最高260分) | |
| 3.1 | 最高学历 | |
| 学士学位 | 10 | |
| 硕士学位 | 20 | |
| 博士学位 | 30 | |
| 3.2 | 持有符合条件的学位(注3) | |
| 持有由具公信力世界大学排名榜(注4)中,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等院校所颁布的学位: | ||
| 排名前50的高等院校 | 50 | |
| 排名前五名的葡萄牙高等院校或排名前五名的巴西高等院校 | 20 | |
| 3.3 | 工作经验 | |
| 累计达8年,但未达15年 | 30 | |
| 累计达15年或以上 | 50 | |
| 3.4 | 职于领先机构(注5)的经验 | |
| 累计达4年或以上 | 20 | |
| 3.5 | 任职于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工作经验 | |
| 累计达4年或以上 | 20 | |
| 3.6 | 拥有企业百分之一或以上的原始股权,且该企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注6): | |
| 年营业额(注7)达澳门元一千万元,但未达澳门元五千万元 | 20 | |
| 年营业额达澳门元五千万元以上 | 100 | |
| 3.7 | 年工作收入(注8)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100万元,但未达澳门元200万元 | 50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200万元,但未达澳门元300万元 | 100 | |
| 年工作收入达澳门元300万元或以上 | 150 | |
| 3.8 | 专业资格(注9) | |
| 每项符合条件的专业资格 | 20 | |
| 3.9 | 奖项(注10) | |
| 国家级奖项 | 10 | |
| 国际级奖项 | 40 |
注释说明:
注1:申请人可提交以下任一文件以证明其拥有所申报的良好语文能力:
(1)所申报的一种语言为母语:申请人作出声明;
(2)以申报的语言为中学教育课程、预科课程及高等教育学位课程的授课语言:修读时间达三年或以上的课程证明文件;
(3)以申报的语言为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的高等院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但不包括非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为授课语言的课程:学历证明文件;
(4)所申报的语言为工作时所使用的:使用相关工作累计三年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5)持有获认可的语文能力证书,详细名单见“电子平台”。
注2:特定语种时指西班牙文、蒙古文、阿拉伯文、越南文、印尼文、缅甸文、泰文和韩文。
注3:资历成就3.2项中,如有一个或者多个学位符合得分条件,则以最高得分学位计算。
注4:《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U.S. News & World Report)及《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所列的院校排名,详细名单载于人才引进计划的专属电子平台(下称“电子平台”)。
注5:领先机构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机构:
(1)位列《福布斯》(Forbes)或《福布斯中国》(Forbes China)的全球二千强企业,或由该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
(2)位列《财富中国》(Fortune China)、《胡润百富》(Hurun Report)的全中国五百强企业,或由该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
(3)按申请年或过去一年,销售额达澳门元十亿元的企业;
(4)知名国际组织及机构;
(6)正处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科技企业认证计划》认证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详细名单载于电子平台;
(7)主要会展目的地之政府会展机构及国际性会展机构;
(8)取得《米芝莲指南》三星级资格的企业;
(9)取得《黑珍珠餐厅指南》三星级资格的企业;
(10)中国国家级体育部门或海外同等机构;
(11)知名博物馆或同等机构。
注6:如申请人拥有多于一间符合得分条件的金融机构,则每间金融机构均可获得相应分数。
注7:金融机构年营业额是以申请本计划之年或前一年计算。
注8:年工作收入是以申请本计划之年或前一年因工作或业务而获得的连续12个月税前总收入计算。
注9:专业资格目录。如有多个专业资格符合条件,每项专业资格可获得相应分数。
注10:仅可申报一个代表性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