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受疫情影响,香港入境处于2022年4月8日实行特别安排,允许在香港以外地方而未能适时回港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办理延长逗留期限申请。
近期,香港入境处官网发布消息提醒,有关香港非永久居民因疫情在香港以外办理延长逗留期限申请的特别安排,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终止。
通过以下入境政策/计划来港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可以在逗留期限即将届满(一般为四星期内)时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一般就业政策(包括就业及企业家来港投资);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以受养人身份居留;
修读全日制课程的学生。
于2024年1月1日或以后递交至入境处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有关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和领取相关延长逗留期限的电子签证时均须身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