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发布《就特专科技公司及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规定作短期修改发布联合公告》(以下简称《联合公告》)。
特专科技公司上市门槛市值下调
(a)如为已商业化公司:由60亿港元减至40亿港元;
(b)如为未商业化公司:由100亿港元减至80亿港元。
SPAC并购交易门槛降低
根据《联合公告》,进行SPAC并购交易涉及的独立第三方投资额将调减至以下较低者:
(a)《主板上市规则》第18B.41条所载现时规定有关投资金额相对SPAC并购目标议定估值所占的百分比;
(b) 5亿港元。
与此同时,第三方投资者的独立性规定也有所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