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中国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再迎重磅优化,3月1日起全新规则正式生效!
控股公司条件更新:
申请人可使用成立少于六个月的合资格私人公司提出投资规定审查申请,不设最少成立期。
成立未满一年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须于成立首一年末,及其后适用的至少每一年末,承付至少200万港元营运开支。
转换指定账户安排:
若申请人将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指定账户内持有的获许金融资产转移至以控股公司名义开立的其他指定账户,该控股公司须于转移当日符合《计划规则》第1.12段所列的条件。
投资推广署署长表示,新计划带来的不只是大额资本流入。投资者落地香港后,会在房地产、餐饮、零售、教育、生活服务等领域形成连锁带动,拉动高端与日常消费,为本地中小企业和专业服务行业创造实际效益。投向创科领域的资金,也在支持初创与科研项目,推动香港成为亚洲重要的创科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