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5月8日宣布,为了进一步帮助首次购房者买EC(执行共管公寓,是新加坡政府为中等收入家庭设计的一种特殊住房类型,介于组屋(HDB)和私人公寓之间),对EC政策做出三方面的修改:
1.政府将EC最低居住年限(MOP)延长至10年,买家须住满10年后才能出租整间房子、买另一间私宅、或将房子出售给公民和PR;只有在第15年后,才能将房子卖给任何国籍人士。
2.预留给首购的单位从70%调高至90%
3.首购优先购买期从一个月延长至两年。
同时,宣布取消延迟付款计划(Deferred Payment Scheme,简称DPS),EC买家必须和私宅买家一样,按建筑进度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