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功获得新加坡自雇EP的申请人而言,事业的辉煌往往伴随着对家庭温暖的渴望,如何携带父母、子女、配偶,成为了他们关注的重要议题!幸运的是,新加坡政府刚好为自雇EP持有者提供了亲属团聚的通道!

子女和配偶——DP家属准证
当自雇EP持有者的月薪超过6000新币时,他们便有资格为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DP。DP让家庭成员能够合法居住在新加坡,享受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子女有机会入读新加坡的公立学校,享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若配偶希望在新加坡工作,需另行申请EP、SP或WP,且若选择通过主申请公司申请SP,则需满足雇佣至少9名新加坡员工的条件。尤为关键的是,只有DP持有者才能与主申请人一同申请永久居民身份。
多久才能申请DP?
新政下,新加坡自雇EP主申获批后,便可提交DP申请(此前需要等待一个月),同时,也不需要递交工资流水作为证据,因此,当DP成功获批之后,EP和DP可以一起登陆新加坡。
主申父母——LTVP长期访问准证
当自雇EP持有者的月薪跃升至12000新币以上时,其家庭团聚的范围可进一步扩大,可以为主申的父母申请长期访问准证LT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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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VP的有效期根据主申请人的身份状态有所不同:在EP持有期间,LTVP的有效期与EP相同,均为2年,需随EP一同续签;而当主申请人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公民后,LTVP的有效期可延长至3-5年,甚至长达10年,到期后可继续申请续签。